走进阜宁县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未着法袍,却身在正义前沿。他们脚步铿锵,用一道别样的“藏青蓝”,坚决捍卫司法权威,为每一起审判、执行案件保驾护航,这就是阜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这支成立于1995年的队伍,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为牵引,2024年以来,安检来院当事人数48054人;保障刑事庭审271次,押解在押被告人198人,候审213人,出动警力822人;参与上级调警125人;协助执行185次,出动警力230次。
“保证完成任务!”是他们的铮铮誓言;“无一差错!”是他们交出的完美答卷。而在这背后,是他们始终如一的坚守和付出。
立足岗位职责 保障法庭审判
阜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不断加强对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和安保人员在安检操作、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等基础性执法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培训活动6次。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要求,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本着对人民群众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安检人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防范意识,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延迟10分钟离岗,有效缓解了上下班临界点时来访群众拥堵过安检的情况,有效守护并筑牢了司法安全第一道防线。
“谢谢你,法警同志!”一句简单朴素的话语,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警察最大的认可与鼓励。
近日,一名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在该院法警的帮助下顺利进入了法庭。该院不断改善各项硬件措施,针对身体残障人士,特别开通了残疾人士通道,同时专门安排一名法警全程进行服务。“在保障法院安全的同时,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服务,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该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唐修军说道。
认真做好押解和法庭警卫工作,是法警的一项重要职责。看似平静的法庭,潜藏着许多不确定风险,面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该院值庭法警始终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对各种状况迅速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
“还记得有一次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突然发生争吵,情绪十分激动,一名当事人离开座位朝另一名当事人走去准备挥拳。就在这时,我反应果断,立刻冲了上去,当场制止了当事人的冲动行为,并耐心对其释法说理。不久,双方当事人平复情绪,及时化解了这场法庭上的危机。”唐修军说。
此外,遇到涉案人数众多的刑事案件审判时,法警大队还会提前做好预案,安排押解车辆和路线,对参与押解和值庭的所有警员实行定人、定位、定岗、定责,确保万无一失。
协助参与执行
守护公平正义
协助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财产等任务是法警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全面开展执行机制改革,阜宁法院将司法警察力量纳入执行工作大格局,3名司法警察入驻执行局,参与执行案件办理,提高执行威慑力。今年以来,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活动超过200余次。
“案件在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和罚款拘留等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尤其在强制执行行动中,被执行人情绪往往都比较激动,需要司法警察密切协作配合,才能顺利完成每一次执行任务。”唐修军介绍说。
无论是奔波在外地执行,还是开展艰巨的集中抓捕,或是难啃的“骨头案”“钉子案”,他们总是身先士卒、迎难而上、敢于担当,战斗在捍卫司法公正的第一线。“记得去年参加过的一次执行行动,被执行人年岁较大,当其儿子得知法院过来执行,手里拿着刀,气冲冲地朝执行人员砍去,就在这危险的时刻,我们法警第一时间冲了上去,合力将其制服。”唐修军事后回忆起这次行动,仍心有余悸。强化队伍建设
打造过硬“铁军”
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坚持以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实战需求为牵引,以执法规范为抓手,大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训练中,他们紧密结合司法警务工作中常见的执法场景、重点难点,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狠抓体能训练、队列训练及警务技能训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锻造“硬核”法警队伍,不断夯实司法警察实战能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昂扬的斗志,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近年来,阜宁法院法警大队忠诚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将警务安全保障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核心、底线来抓,连续30年未发生司法安全责任事故,为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