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矛盾纠纷的处理不仅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更要考虑家庭关系的和谐,需要案件承办法官付出更多的汗水和努力。近日,阜宁法院东沟法庭法官以耐心唤起亲情,以沟通化解纷争,成功让一家兄弟姐妹与其母亲重归于好,促使一件赡养纠纷案件得以实质化解。
经了解,原告张老太共育有四个子女,四个子女都已经成家立业。随着张老太年岁渐高,生活上渐渐难以自理,现在仅由大女儿与二女儿轮流照顾母亲。然而,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却不愿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两女儿多次为赡养一事找二人商谈,二人各自闭门不出。无奈之下,张老太将两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庭之上,张老太一家人言辞激烈,矛盾冲突尖锐。承办法官根据审判经验判断,只有通过调解才能真正解开这家人的心结。承办法官与张老太的家人进行单人“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各方的诉求,同时也耐心地向他们进行释法说理。经过不懈地沟通交流,张老太的孙子们明白了亲情的意义,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张老太的孙子们不满于两位长辈的做法,主动站出来承担起了对张老太的赡养义务,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我们为人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无论如何,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一生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