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法院干警司法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确保审执工作安全有序,6月24日,阜宁法院开展司法安全专项教育培训,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智明主持培训,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唐修军进行授课,全院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活动中,刘智明对进一步做好司法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安全重视程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司法安全工作抓常抓实抓紧,确保不发生司法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牢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重点防范安全检查、值庭押解、立案信访和法庭安保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司法安全制度。将“司法安全、人人有责”理念贯穿到审执工作之中,将提高干警综合能力素质、风险防范意识当做日常重要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各项司法安全工作举措,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唐修军通过理论知识介绍、案例实务教学等方式,对强制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等司法安全知识进行了讲解,运用真实案例帮助干警掌握司法安全防控策略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