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在全县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总结暨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上,阜宁法院再次荣获全县“综合先进集体一等奖”,已连续十年获得综合先进集体荣誉。且被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含服务企业)先进集体”。
干警谢天德、韩春艳、李希被表彰为全县“综合先进个人”。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忠勇(右二)
代表阜宁法院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