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第十三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4月7日,阜宁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盐城中院法庭指导办主任、民一庭庭长孙卫权应邀出席会议,阜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就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徐祥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核心,全力推动四源共治。要充分认识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以参与基层治理为基础、加强设施建设为保障、强化品牌创建为重点,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贯穿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的全过程,以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治理为抓手,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为抓手,全力推动质效提升。要重抓办案质量,对标对表、有的放矢推进执法办案;要狠抓办案效率,树牢审限意识,加强流程节点把控,加快清结长期未结案件;要巧抓办案效果,重视判后释明工作,切实保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要严抓办案规范,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强化政治建设为引领,全力推动队伍建设。要突出政治引领力,通过能动履职把政治要求、法的精神融入案件办理;要发挥学习提升力,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锻炼一支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遇事能办、问策能对的青年执法办案队伍;要增强纪律约束力,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全面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廉洁文化建设。
孙卫权在讲话中对五个法庭的工作及2024年阜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部署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关口前移,调解优先,汇集多方调解力量,助力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三是坚持守正创新,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执法办案与品牌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阜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忠勇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爱红通报人民法庭考核情况,并部署2024年人民法庭工作。法庭指导办副主任刘干解读《阜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阜宁县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方案》。阜城庭、经开庭、益林庭、东沟庭、羊寨庭庭长分别作表态发言。
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法庭指导办成员、各基层人民法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