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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法护“未”丨“模拟庭审+法治课堂” 沉浸式普法走进校园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7 09:46:48 打印 字号: | |

“现在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随着“书记员”对庭审规则和庭审纪律的宣读,一起关于聚众斗殴案的“模拟法庭”拉开序幕。3月26日,阜宁法院联合阜宁检察院走进阜宁县滨湖高级中学,举办了一场“模拟法庭”,为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沉浸式”普法宣传。


礼堂秒变法庭 模拟法庭cosplay

穿上制服,学生们“cosplay”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按照一审普通庭审程序模拟刑事案件。

“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声响起,模拟法庭开庭了。在庄严肃穆的庭审氛围中,“法官”明察秋毫,“公诉人”慷慨陈词,“辩护人”据理力争,“被告人”真诚悔过,“书记员”认真记录,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相继展开......

看着熟悉的同学穿上法官、检察官、警察制服,台下学生的目光被牢牢吸引。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的氛围、控辩双方的言辞交锋、被告人真心实意的忏悔,小演员们的表演使每位观众沉浸其中,身临其境地感受了法庭的庄严以及法律的神圣,在他们心中播下了敬畏和信仰法治的种子。

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严锦梅、县法院刑庭庭长郝晓东对此次“模拟法庭”进行了点评。


法治课 勇敢对伤害说“不”!


模拟法庭结束后,郝晓东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普及了校园霸凌的种类,同时通过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霸凌的危害,引导学生们明辨是非,并鼓励大家在面对校园霸凌时能勇于向学校和家长反映,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伤害和犯罪,做一个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好学生。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危险是潜在的,预防才是最有力的武器。下一步,阜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丰富普法形式,让学生们增强知法、懂法、学法、守法意识,为未成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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