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阜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徐祥同志为阜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代理阜宁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徐祥同志在任前发言中表示,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永葆忠诚之心。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坚定不移护大局,服务高质发展。将自身履职与服务大局深度融合,切实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阜宁法院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参与社会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阜宁、法治阜宁建设;三是坚定不移抓落实,弘扬实干之风。我将带领党组班子谋全局,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公平公正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肯定。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树立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形象;四是坚定不移扬清风,不忘固身之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纪律作风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身作则、建强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铁军。
徐祥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