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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01 09:27:06 打印 字号: | |

7月28日,阜宁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重大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案件侦办实现了“三个效果”统一、打伞破网坚决有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有序推进、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

要深化思想认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常态化对于提升民生品质、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全面落实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反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

要坚持系统施策,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严格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大重点行业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整治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重点地区,持续抓好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打击不动摇,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

要推进源头治理,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要落实对重点人员实行动态化、长效化管控措施。要把握黑恶犯罪新变化、新特点,不断将视角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上转移,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要压实工作责任,为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不断深化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协同并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围绕组织推进,健全专班运行、常态部署、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等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县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县扫黑办专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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