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人物介绍
朱丽雯,现任羊寨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10年进入法院工作后,于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在执行局担任执行法官,长期在民商事审判一线工作。曾获阜宁县三八红旗手,盐城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盐城市中院三等功,盐城市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等荣誉。
导读
法律实务应用可以讲的内容很多,庭审驾驭、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等。本期,朱丽雯庭长主要从与日常工作关系最为密切的文书制作方面来和大家分享自己的一些做法,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本期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认识裁判文书制作的雷区,第二部分是如何制作一篇裁判文书,这里的裁判文书特指民商事案件的判决书。
01 认识裁判文书制作的雷区
丁院长之前的授课中已经告诉我们如何制作一篇规范的裁判文书,并且亲自编制了裁判文书规范制作对照表。可以说,对照这份表格,我们的裁判文书已经能够实现形式上的规范。那么,到底怎么样开始制作一份裁判文书呢?很多同志可能会说“找模板”。我们大部分人在拿到一本卷宗时,第一件事是看案由,第二件事是搜模板,第三件事下载、修改、完工。看上去,这似乎是制作文书的捷径,但套改模板恰恰就是裁判文书制作的雷区,这种方式存在极大的隐患。
隐患一:模板正误难区分。正如我们之前举办的辩论赛的辩题之一“参考判例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在那场辩论赛里,楚庭长提到一个观点:我们怎么去区分参考的判例一定是正确的呢?那么,我们怎么去区分参照的模板一定是正确的呢?很多人说,搜关联案件,看看案件有没有被发改;搜中院二审的案件文书,更权威。这些真的靠谱吗?基层法院的服判息诉率在90%以上,也就说有90%的案件是没有进入二审的,这些在一审就生效的判决书只是因为当事人没有上诉,但谁能保证绝对正确?二审的文书就一定保险吗?2015年我在阜城法庭判的一个民间借贷纠纷,中院2017年二审维持。今年我突然接到被告的电话:“朱法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省高院再审出结果了,改判我赢了”。所以,你以为正确的模板很可能不正确,那么你就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隐患二:瑕疵问题不易现。在模板上套改以后可能会出现不易显现的各种瑕疵。实践中,有没有改案号的,有改了当事人姓名没改身份证号码的,有改了上半截没改下半截的,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法条没有进行相应调整的。我说的这些问题,都是我在实践中或者说我身边的人都曾经犯过的错误,我相信这一定不是个别情况。
隐患三:千篇一律欠思考。套改模板会让我们逐渐不能独立思考,裁判文书千篇一律。假如现在一个案件摆在你们面前,如果不套模板,你可以直接写出完整的裁判文书吗?事实上,这方面的弊端在近几年的入额考试中,已经体现出来了。我们坐在考场上写裁判文书时,恨不得有个模板在试卷上,然后直接把当事人诉辩称往里套,裁判说理判离婚的就是婚姻的存续应当以存有感情为基础,判决不准离婚的就是不存在根本矛盾,应当珍惜夫妻感情等等。那么我们个案的特点在哪里,人文关怀又体现在哪里呢?
所以,我个人很反对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在一开始办案或者制作裁判文书时就习惯套用模板。如果真的要套用什么模板,那么可以对自己撰写的文书分门别类,作为同类型案件同一裁判尺度的参考,避免在同一个人手上或者同一个办案部门出现同案不同判的问题。这是我要说的第一点,避开文书制作的雷区。
02 如何制作一篇裁判文书?
我从2013年办案以来,一直坚持自己写裁判文书,实在忙不过来才请法官助理支援。一开始是因为没有配备法官助理只能自己写,到后来配备了法官助理,却已经习惯了自己写,而且越来越觉得写审理查明事实的过程,就是对案件再次回顾的过程,写本院认为的过程,就是对法律温故知新、探求根本的过程。现在让我们坐下来去研究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时间真的有限,单纯的学习也很枯燥,通过撰写文书,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吃深、吃透,既完成了工作,也加强了学习,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下面我分享我日常制作裁判文书的过程,前提是相对复杂案件的文书。首先,整理卷宗。所谓整理卷宗,其实就是对案卷材料回头看,看原告的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的举证材料、最最关键的看庭审笔录。建议大家在写判决书时,一定不要忽视这一步。前几天,我们民事条线法官会议讨论案件时,有个不当得利的案件,承办人认为原、被告对于这笔钱的性质不能形成一致的陈述导致相关事实无法认定,我正好坐在承办人旁边,把卷宗拿过来翻了一遍以后,我发现原告在开庭后邮寄给法庭的一份陈述里改变了他诉状和庭审中的陈述,对被告的陈述予以认可,也就是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已经不存在争议。如果不仔细回顾卷宗,很多问题就会被遗漏。我们开完庭以后,有些案件可能过三、五天制作文书,有些可能过十天半个月才制作文书,对于案件的审理情况需要通过整理回顾卷宗进行辅助回忆,同时理清思路。在回看庭审笔录时,要注意划好重点,个人的习惯是用铅笔作出记号,在空白处总结出原、被告关于事实形成的一致或相反意见,并做好证据摘要。摘录的过程也就是记忆、分析的过程。思路清晰以后,撰写裁判文书时已经非常轻松了。
第二,是对拟判决案件进行充分研讨。撰写文书不能够一个人闭门造车,对每一个拿不准的问题要多思考、多讨论。我院党组研究决定设立了多个案件研讨小组,我们每个条线也有条线法官会议,各部门也有多名法官、法官助理。可以说,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临时的成立一个研讨小组。像我们在基层法庭,上下班的路途中、中午吃饭的时候,都可以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讨论。法官助理刚开始撰写文书时,对于法律关系、事实认定拿不准,都是很正常的。没有人苛求你们拿到卷宗就会写文书。最忌讳的是在没有进行讨论研究时就匆匆下笔,打个初稿交给法官,再根据法官修改的内容重新打印,不求甚解或者不问过程只问结果,在这个过程里就缺少了你本人对于案件的思考,即使制作再多的文书可能也很难得到进步。
最后,动手制作文书。裁判文书的结构,我们可以参照丁院长制作的文书对照表。我主要从原、被告的诉辩称意见、审理查明及裁判说理三个方面来说一说文书制作的要点。
原告的诉称、被告的辩解意见,我在这两年的入额评查文书里发现了一个通病,就是原告诉称完全照搬诉状,被告辩解完全照搬答辩意见。原告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仅是对基本事实的表述,被告的答辩意见也只是针对事实的初步反驳或认可,在法庭调查阶段、举质证阶段、法庭辩论阶段,都可能出现新的事实,当事人都可能发表新的观点,如果忽视了这些观点,我们就不能准确总结该案的争议焦点,那么本院认为部分就不能做到有的放矢,一一回应。所以,建议各位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时要学会归纳总结当事人的诉、辩称意见,尽量做到完整无误。
审理查明部分,我个人的习惯是要先明确事实表述的结构,也就是说,在这篇文书里,你认定的基本事实是按照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表述,还是按照与事件有关的人物进行表述。你不能一会儿按照时间顺序写,写着写着又围绕人物中心写,这样结构就会很乱。另外,在认定事实方面尽量围绕当事人的举证来写,我们以前写民间借贷都是这样,某年某月某日,某某向某某借款多少,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什么什么。前半句说的事实,后半句说的证据。这样才能做到有事实有依据。
本院认为部分。写到这里时,这个案件的事实很清晰了,证据也有判断了,法律关系应该也明确了,那么就该再去翻法条和司法解释了。循着法律关系去查找相关规定,而且一定要查好、查准、查全。以前跟老师傅们学,先引用法条里现成的提炼的很精准的表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再引出“本案中,张三与李四订立合同”如何如何。我觉得这种方式是好的,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者说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但是疑难复杂案件,建议大家还是先总结争议焦点,然后对每一项争议焦点分别进行阐述,从当事人的争议入手,一一说明分析认证的过程,再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这样本院认为部分就会条理清楚、说理透彻,当事人觉得很有道理,也就被说服了。另外,在说理部分,我们一直强调要用严谨、客观的语言进行说理,不要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主观评价,但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我上文提到的裁判文书千篇一律,不能体现个案上的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03 个人感悟
最后,我还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近来的一点感悟。前两天我听说了一个新名词,叫“美丽羞耻症”,是说很多人对于每天把自己打扮美丽感到羞耻,我不知道这是种什么心态,美丽肯定不是罪过。那我觉得我们年轻同志身上可能出现了“理想羞耻症”,我们对于自己有理想有梦想感到羞耻。一年前,我和一个小同志谈到,我说我考法院是因为我有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维护公平正义,他下意识的哈哈大笑,然后我也开始怀疑自己,是我说错了,还是理想这个话题已经不合时宜了。于是我再也没有和别人谈过理想这个话题,但我分明记得在我考法院的时候,我是怀揣着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的理想的,在我们初任法官培训时,我们几个年轻人还都能够坦然的谈到自己的理想,然后渐渐地我们就把理想束之高阁。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法官、法官助理,你们在来到阜宁法院的第一天也一定是有理想有追求的,你们也一定是认为法官这个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千万不要因为忙碌而磨灭了热情,不要因为琐碎而否定了伟大。希望大家都能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