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干警冒着近40度的高温,赶赴镇区对一处不动产依法进行强制腾空,保障了司法拍卖工作顺利开展,加速了案件的执行进程。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某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盐城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双方解除购房合同,被执行人某开发商返还申请执行人张某购房款17万余元。裁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某开发商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人张某遂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指定由我院执行案件。
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开发商名下的房产,但该房产已被他人占住,经执行异议、异议之诉,占有人的请求均未得到支持,但占有人仍拒不搬出占有房屋。
多次沟通无果后,我院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腾空占住房屋,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执为民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