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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横财”,我该怎么办?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30 17:48:40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支付宝上突然出现了73000元,原告让我还钱,可是我不敢,我怀疑他是骗子,我直接转回去会不会导致他利用我的个人信息进行违法借贷,会不会日后影响我的征信。

在新区法院诉前调解一件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被告讲出了自己的担忧。

2021年11月16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网上立案的案件列表中审批通过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案件转入诉前调解后,调解员了解到原告及其代理人均身处江苏省,为了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法院将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下载打印后,向被告进行送达。

被告到听后表示,之前与原告开立的网店进行过一笔交易,购买了一件衣服,通过好评返现的方式在支付宝上收到过原告转入的十元红包。

2021年11月12日,被告再次收到原告转款73000元,没有任何缘由,之后原告联系被告让其还钱,说自己转错款项,被告怕事有蹊跷,不敢直接返还。

据原、被告反映,双方均到属地公安机关报警解决,但被告方对于原告身份、原告属地公安、原告转款的真实意图均有疑虑。

调解员在了解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12月13日,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耐心地与原被告进行多番沟通。

通过比对双方实时生成的《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仔细核对回单的流水号、姓名、账号、金额等信息后,以被告将该笔款项汇入本院执行回款账户,再由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

鉴于双方分处两地,法院工作人员能动司法,通过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电子版发送至原告微信,并由三方再次进行视频;

由原告准备好EMS快件,在视频中进行签字确认;

再将确认过的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邮回法院,由被告进行签字确认的方式,完成了这场网上调解。

被告签字后,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予以确认。一场跨域2000公里的纠纷,通过线上调处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被告虽然是虚惊一场,但其反诈意识还是值得提倡的。遇事需谨慎,相信国家公职机关,才能维护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


来源:法音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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