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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奔跑在路上的执行人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23 10:21:12 打印 字号: | |

从春花烂漫到冰雪消融

从烈日炎炎到北雁南飞

从保障民生到清理积案

执行人的脚步不曾停歇


今天,我们一起来翻看一名干警的执行手记,从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他们最真实的心理历程。


作者简介

有人说只有公正的审判,没有公正的执行,审判工作就会成为“半拉子”工程。阜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韩春艳同志对于这句话有着更深的理解: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如果没有这道防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没有了,人民群众的希望泡汤了,社会秩序会受到冲击。正是有着这样的理解,韩春艳凭着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凭着对执行工作的热爱,努力着,前进着,收获着。


手记内容

“韩法官,您好,我的货款今天全部拿到了,多亏您啦,非常感谢您!”2019年除夕晚上7点,我接到当事人张某的电话,这是我作为一名执行干警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

货款未清人跑路

路某承包一工厂围墙工程建设,张某向其供应沙子、石子等建筑材料,双方亦签订了买卖协议,2017年1月份,双方经结账确认路某尚欠张某货款19715元,承诺在2017年3月底结清,如到期不结清,从2016年7月1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因路某逾期一直未给付货款,张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路某告上法庭,本院依法判决路某向张某支付货款1971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法:自2016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违约金)。

法院宣判张某胜诉,但路某迟迟不露面,也不还钱,怎么办呢。张某此时想到了全国法院都在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活动,已经可以通过线上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将路某这样的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遂张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供线索助执行

“韩法官,你好,我是申请执行人张某,我打听到路某在镇政府有工程款,待会就到镇政府领钱,请你们过来执行”。当时是下午三点半,我和同事在外面调查其他案件,一接到张某的电话,深知这是个能将本案执行到位的机会,若抓不住今天这个时机,本案可能就执行不到钱了。遂立即向局里领导请示,安排人员带着卷宗到镇政府与我们汇合。


抵达镇政府调查了解到路某是从承包人王某手中分包的,张某所说的工程款是王某的,路某认为王某差欠其工程款,并为此还报过警,本案无法要求镇政府协助执行,似乎执行无望,此时已四点四十分,却未看到路某。我询问工作人员,路某今天会不会来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不确定,抱着路某可能来镇政府的心理,我决定守株待兔,在五点半的时候终于等到路某。

执行到位领货款

我们向被执行人路某出示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告知路某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与申请人达不成和解协议的,本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且今天可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措施,经过几轮交涉,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路某表示年底前一次性还清货款,镇政府已答应先借一笔钱,年前拨款到位,张某到时随其一并领钱,此时已晚上七点了,镇政府已下班。

次日,我们一行干警又跟镇政府交涉了此事,确保张某能按时领到货款。

执行干警有话说

以维护裁判尊严为职责,以执行生效判决为己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夜以继日、风雨兼程,将青春的旋律融入执行的乐章,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