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中,我院着力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切实为民解难题、办实事。近日,我院羊寨法庭在北沙成功调解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把庭审搬到村民家门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
案情回顾
2001年,北沙建筑站改制,原告王某是建筑站站长,同年7月,因建筑站差欠外债无法运转,当地镇府作出决定,建筑站的资产、围墙、土地、房屋归王某个人所有,所有债务也由王某负责偿还。由于原告王某常年在外工作,被告张某私自将建筑站的部分围墙拆除,建设猪舍供自己生产所用,王某发现后多次与其协调恢复无果,遂向我院起诉。
由于案涉决定书出具单位已合并至羊寨镇,关键性的证据资产处置决定书原件一直无法提供,承办法官朱丽雯翻阅了大量文件最终找到决定书原件,并前往建筑站现场了解情况。被告张某表示,围墙不是自己拆除的,而是年久失修自行倒塌,建筑站已经20年无人问津,约15年前因生产需要在院后平整一块土地进行使用,现要求收回土地,影响了自己正常经营生产。
巡回法庭
2021年6月,羊寨法庭将巡回法庭开进村部,对照地形图与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并将张某的困难告诉王某。经法官和村干部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张某将侵占的土地返还给原告王某,原告王某负责猪舍的拆除并在被告张某的土地上建设两间房屋,方便张某后期的经营生产。
至此案结事了,羊寨法庭为群众排忧解难,老邻居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我院一直践行着“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