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5月21日上午,我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上午8时,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兵分三路前往执行现场。
关于申请执行人项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判决高某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项某各项损失39181.31元。法院判决后,高某一直未履行,项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根据项某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高某。
当场对高某家进行搜查,搜查到现金4610元,并将其拘传至我院,被执行人高某基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当场履行全部赔偿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执行干警27名、警车6辆,将11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纳入本次集中执行范围,拘传4人,执行完毕1件,达成和解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