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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巡礼】益林人民法庭:“益”心为民,法治安“林”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04 16:05:06 打印 字号: | |

益林人民法庭成立于1983年,辖区内有被誉为“苏北小上海”的益林镇、农业大镇罗桥镇、苏北粮食集散中心古河镇以及东益经开发区,辖区人口近27万, 面积达303平方公里。

法庭位于阜宁县东沟镇政府东、东益大道旁,建筑面积875.64平方米,占地3.5亩。


步入法庭的会议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一个个金色的奖牌与红色的荣誉证书交相辉映,它们的背后浓缩了法庭辉煌的历史,记录了法庭奋力前进的业绩,诉说着一个个动人的民生故事。

多元化解纠纷  助力“乡村治理”

去年11月,益林法庭受理一起许某某、黄某雯与黄某生、陈某某共有纠纷一案,案件的起因是许某某的丈夫也就是黄某雯的父亲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200多万元赔偿款赔偿到位后,死者的父母仅给付许某某、黄某雯母女两人30余万元。该起纠纷经双方亲戚朋友多次协调未果。益林法庭法官与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在法庭调解时,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了利弊,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人民调解员也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放平心态、冷静对待,并多次上门调解,在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通力配合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该法庭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该法庭还以诉调对接为契机,通过推进“庭所共建”,指派法官主动走出去,积极与乡镇司法所对接,与基层调解组织对接,提高诉前调解解纷能力,将机制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今年以来,积极打造“法官+人民调解员”调解模式,成功调解70余起土地流转、相邻纠纷、交通事故类案件。

法官进网格  共建“无讼”村居

“镇、村的领导和法院的法官联合调解了我和邻居的纠纷,既讲法理又讲情理,我的邻居刘某已经把影响两家关系的墙给拆除了,非常感谢你们。”10月10日,益林镇西旺村的村民徐某握着镇、村领导和法官的手,感激的说道。

刘某与徐某两家是相处了10余年的老邻居。近日刘某在与徐某家的院子旁砌了一堵墙,高度高于徐某家院子,影响了徐某家的采光,徐某多次找刘某协商,刘某置之不理,两家因此发生矛盾。

益林法庭的“网格法官”陈二洪了解这一情况后,会同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一起到现场实地查看后,当场进行调解,最终,经益林法庭、益林镇政府、西旺村村民委员会的共同调处,刘某当场拆墙,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近年来,益林法庭积极整合辖区内综治、司法、民调各类资源,保持与网格员的互联互通,实现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基层网格员的互相整合、优势互补,益林镇被阜宁县作为综合网格示范点。该庭与辖区村居共建“无讼”村居并签订“无讼”村居共建协议,及时了解村居矛盾纠纷,联合所在村民提前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今年以来,该庭参与共建“无讼”村居已达9个,法官进网格覆盖率达100%。

用心解“心结” 多年无信访

益林法庭的法官们关注到,一些农村宅基地、家庭婚姻、交通事故等纠纷案件,多涉及到亲情、乡情、友情。虽然说处理不复杂,可以依法“轻易”宣判结案,但如果光解法结,双方心结未开,往往会“案结事未了”“按下葫芦浮起瓢”,产生新的矛盾或信访。要做到化干戈为玉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就必须既尊重法理,也注重情理。遇到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情况,法官坚持在未判之前深入事发地,调查掌握案件成因和经过背景,从情、理、法入手,与当事人摆道理、讲法理,先解开心结,再依法审理,做到“案未判,心先定”。

注重释法析理,让当事人口服心服。有的当事人对案件裁判有存疑,法官耐心细致地解释“为何这样判”,“这样判的依据是什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把案件审理情况、事实依据告诉当事人,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疑惑。通过交流释惑,近3年来有200余起案件当事人明确表示服判息诉,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降低了诉讼成本,还消灭了信访苗头,益林法庭已连续三年无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益”心为民,法治安“林”。今后,益林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做好便民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法庭的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砥砺前行、开拓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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