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阜宁法院根据“审判三进”活动要求,以保护为立足点,以教育为着力点,以服务为延伸点,为全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法治宣传进校园
“法官阿姨,您又来了。这次您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啊?”8月19日下午,在高一新生开学军训之际,阜宁法院刑庭庭长郭晓萍一走进阜宁县东沟中学,学生们就围了上来。
“我们这次不仅给你们带来了有趣的故事,还给你们带来了法治‘大礼包’,等会儿你们可要认真听啊!”郭晓萍满面笑容地说道。
课上,郭晓萍首先系统性地介绍了法院刑事案件工作流程、刑事审判工作职责以及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等方面内容,为在场师生揭开了法院刑事审判的“神秘面纱”。
随后,她又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总结出一些容易引发犯罪的原因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处理方式,对学生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讲解。
最后,郭晓萍为同学们精心地设计了问题,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活跃气氛,与同学们开展互动,让同学们在轻松活跃的气氛中接受法治教育。师生们纷纷表示,希望法官能多进校园,通过法治宣传帮助学生提升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郭晓萍介绍:“阜宁法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是作为法治副校长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常态化工作。每学期开学,我们都会深入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目前法院9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已陆续对所负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
“零距离”接受教育
“穿上法袍,敲起法槌,今天我是小法官。”通过体验法官职业,孩子们对法律有了敬畏之心,对法官工作有了更深了解。
在五四青年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阜宁法院和芦蒲中学、芦蒲中心小学联合开展“火红五月——感受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0余名学生代表走进法院,参观院史馆、旁听庭审、模拟法庭、观看法院宣传片、聆听法治讲座,通过近距离接触,了解了不同类型案件从立案受理到结案的流程、各个相关庭室的职责、案件执行的各种措施等。进一步了解法院,“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开放日活动,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司法的神圣,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学生。
近年来,阜宁法院一直将开放日活动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抓手,使更多学生群体走进法院,走上“法庭”,感受法院日常,增进对法律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推进平安阜宁、法治阜宁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师生同上法治课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阜宁县明达中学大礼堂内进行,为全校5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普法课堂。
本次开庭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杨某与冯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整个庭审过程中,现场秩序井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进行,二被告人对自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多名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冯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这场法治宣传的活教材,让我们全体师生零距离感受庭审的全过程,一堂庭审胜过百次说教。”一位老师旁听庭审后说道。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针对青少年学生中部分学生存在自控能力较弱、法治观念淡薄的现象,法官们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同学们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刑事审判进校区”是宣传法律的一种形式,促进中小学生树立法律信仰,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对学生们知法、守法、敬法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对推进青少年群体增强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