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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六保】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17 11:12:43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10月15日上午,我院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执行,重点对涉民生、涉黑恶财产刑等八类案件开展集中执行。6时50分,我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市中院陈国华副院长,黄旭东局长通过视频对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要求既要用好搜查等强制措施,保持执行威慑力,也要规范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树立执行铁军良好形象。此次行动,我院出动干警25名、警车6辆,扣押现金1585元、扣押挖掘机一辆、拘传1人、执行完毕13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2万余元。案情回顾(一)2018年12月24日下午,朱某奇驾驶小型轿车与张某方亲属李某元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李某元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奇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未投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后朱某奇与张某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朱某奇赔偿张某方等人50万元,协议签订当日给付30万元,并出具20万元的欠条,凌某龙签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朱某奇与凌某龙一直未支付20万元,张某方遂向本院起诉,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而朱某奇与凌某龙再次未按约履行,张某方无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朱某奇、凌某龙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直击现场执行干警至凌某龙家中,因凌某龙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向其出示搜查令,并将其拘传至本院,凌某龙表示被冻结的银行卡中有23000余元,今天支付2000元,考虑其认错态度较好,主动筹集资金,加之受疫情影响未采取拘留措施。随后,执行干警再次至朱某奇家中,发现朱某奇不在家,遂向其同住成年亲属出示搜查令,扣押现金1585元及挖掘机一辆,要求朱某奇亲属代为通知朱某奇主动到本院协调处理本案。案情回顾(二)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刘某、江苏某建设公司应向孙某苹等13名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19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材料。执行干警至刘某家中,发现刘某不在家,后又到公司实地调查,反复与公司的代理人沟通,释法明理,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该公司当面全额支付劳动报酬196212元,至此,13起劳动报酬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择日向13名劳动者发放兑现款。执行行动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通过参与此次执行活动,亲身体验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与压力,也感受到了执行干警的努力和付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真正理解了执行工作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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