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你们,帮我们把这笔案款追缴回来。
“让你们费心了,谢谢各位工作人员。”
一声声感谢回荡在我院诉讼服务大厅,温暖人心。
10月12日,54位当事人将两面锦旗——一面写着“百姓公仆,人民卫士”,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解忧”,分别送给县委政法委和我院执行局,感谢县委政法委和我院执行干警将一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案款全部执行追回。
当事人鼓掌致谢,露出开心的笑容
案 件 回 放
被告人刘某某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
经审理,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刘某某未退还的非法吸收的资金,发还相关集资参与人。
我院执行干警辗转千里,远赴哈尔滨,成功扣划被告人刘某某转移的378万元,尽最大努力为受害人挽回损失,并将案款足额发放给受害人,以最大力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锦旗上熠熠生辉的字迹,既是鼓励,亦是鞭策。我院将继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情理法的交融平衡,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