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统一部署,9月3日,市中院审委会专委龚春光莅临我院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党组书记、院长丁益钧主持活动。
龚专委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市法院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龚专委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惠民生、促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认清全市法院安全生产工作距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的差距:助推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措施不能适应形势需求、司法警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等。
龚专委要求,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反思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始终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防线。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司法防范工作。
宣讲后,丁院长要求全院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宣讲精神,切实将宣讲中所提到的工作要求融入到我院安全生产工作中去: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要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与任务,进一步强化风险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保持定力,毫不松懈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问题整改再深入。要学会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问题隐患。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对法庭、食堂、安检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检查,完善警务保障机制,强化干警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司法安全;三是工作责任再压实。院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责任,对各条线、部门涉及的安全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补齐短板,确保不出问题。
全体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活动
宣讲前我院向市中院龚专委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