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一名当事人来到我院阜城法庭,将一面印有“艰难追款20年,法庭一朝拿到钱”的锦旗交到阜城法庭法官手中,并向承办法官鞠躬表达了谢意。
原来送锦旗的人是吴滩街道吴滩居委会居民老吴,他在90年代末,承包了所在村居区域内的电费收取工作,至1999年10月自来水厂共结欠电费9524.61元,该款老吴已垫付给供电部门,而水厂一直未有向老吴支付。由于水厂经营权更换多次,老吴追款一直未有着落。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吴将自来水厂诉至我院,阜城法庭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经多方协调,最终以调解结案。日前,老吴收到了拖欠多年的电费9524.61元及利息10450.39元,共计199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