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对被告人王某某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曹某某寻衅滋事暨危险驾驶案、姜某某妨害公务案四起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此次宣判活动我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共80余人参与旁听,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进行宣讲。同时发放涉黑涉恶犯罪常见罪名的刑法条文规定材料、《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各80余份。
2019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