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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全县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18 16:29:11 打印 字号: | |
  9月20日,阜宁县委召开全县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对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县委书记顾云岭对会议召开作出重要批示,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长琴,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丁政万,县人大副主任戴卫东,县政府副县长沈恩山,县政协副主席嵇田,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旭东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沈恩山主持。

  县委顾书记批示指出:“解决执行难是体现司法公正公平的重要方面,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应高度重视,全力配合法院做好工作。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支持。”

  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韩坚宣读《中共阜宁县委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旭东结合全国、全省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就目前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分析了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而又明确的工作目标措施。黄院长表示:一要紧盯总目标,向执行难全面宣战。要统一思想,准确把握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化共治,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严肃执纪,倒逼执行行为规范。二要夯实现有基础,牢固树立必胜信心。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创新举措完善机制,规范执行工作运行。严厉打击失信行为,不断优化执行环境。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突出表现在:执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执行联动机制尚不健全,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的理解支持与尊重,执行干警能力参差不齐。四要多措并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基本解决执行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必须狠抓落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必须强化执行管理,探索执行新途径。必须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长琴在讲话中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迎来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拥有强大的政策理论支撑,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并具备一定的制度保障,社会协同机制已初步架构,但仍面临诸多困难和严峻考验。因此,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构建全社会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坚持信息化引导,建立全社会共赢共享的合作平台。坚持联合信用惩戒,优化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环境。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坚持规范化管理,夯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基础。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丁政万代表县委,就全县如何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二要多措并举,顺利实现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在工作推进上,要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在策略方法上,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在工作机制上,要突出主力、善于创新。三要夯实基础,切实增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际效果。加强部门执行联动,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会上印发了《中共阜宁县委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县各镇区、街道、社区党(工)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各基层派出所所长,县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局全体干警2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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