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我院召开违纪案件通报暨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旭东在会上作了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专题辅导。
针对一再出现的干警违纪问题,黄院长指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低估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对法院队伍现状的评估过于乐观,抓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没有做到常抓不懈,弛而不息。二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院党组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执纪监督责任未履行到位,纪检监察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同时少数部门对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存在包庇、不配合甚至抵触的情绪。三是“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分管领导对分管干警管理不细,要求不严,对于党风廉政问题没有及时提醒。四是干警自律不到位。少数干警头脑不清醒,纪律观念、自律意识淡薄,廉政这根弦没有真正绷紧,对外面大气候的变化浑然不知,思想意识、自律意识比较差。黄院长强调,积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形势、作风建设新常态,这是我们每一个同志都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一是充分认清现在形势。开弓没有回头箭。从严治党,只会越来越严,不会有松懈的地方,也不会有漏洞可钻,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二是坚定信心砥砺前行。今后要记住几句话:无论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遇事三思而后行;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带头人,世上没有后悔药;作风建设无小事,出了事都是大事;要对自己、对家庭、对单位负责,守纪律讲规矩就是对自己的保护。讲话中黄院长还代表党组同全院干警约法三章:第一,底线不可突破,红线不能触碰,谁不汲取教训,仍然我行我素,谁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第二,从今往后,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顶格处理。第三,今后不管哪个部门发生违纪违规事件,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处理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负有监督不力的纪检监察部门人员。
会上,纪检组长左红光宣读了对谢天德等同志违纪案件的处理决定。顾忠勇副院长主持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