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徐军院长、吴海龙副院长分别在我院一季度发改案件评议结果暨错案责任追究情况通报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
徐军院长批示全文如下:“阜宁法院狠抓办案质量及时评查问责,值得全市法院学习,抓工作就是要及时抓,果断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吴海龙副院长批示内容如下:“这份通报是近几年来,我所看到的最认真、严格负责的发改案件评议和责任追究的 报告。如果全市各法院,包括市中院都能和阜宁以及东台法院一样,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并持之以恒,形成机制,趋于常态,则就会在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近期关于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关键的论述和市委朱书记、丁书记、市中院徐院长近期关于法院队伍建设,狠抓基层司法产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战略要求方面迈开新的步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从而保障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导向不偏离、不失衡、不折腾。建议在阜宁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批转全市法院,以求示范指引,推动全市各法院在这一徐军院长强调的工作突破口上进一步扩大效果。”
希望全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市中院领导的批示,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以领导批示精神为动力,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以扎实有效的举措,加大审判管理和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为争创全市先进全省优秀法院而继续努力。